模板設計施工相關法律問題

一般結構體施工於混凝土灌注時,必須先藉由模板與支撐的假設工程,使得混凝土強度能達到預期的設計強度。準此,模板之設計也比須達成以上之目標進行工程學理的檢討與計算(包括臨時支撐),並且據以設計。此部分一般皆於施工階段由營造廠依據設計單位設計圖而加以計算設計施工圖並據以施工。關於模板工程設計與施工法律責任可能牽涉建築法第13條、營造業法第8、26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31條、技師法第19條第1項第2款、第42條等。馮世道律師(同時為資深土木技師)今年6月於<技師期刊>第105期接受刊登發表一篇關於一則模板支撐施工災變的技師懲戒案為中心(馮律師承辦案件),觀察實務見解而對於此類相關問題提出意見供讀者參考。全文可以參考此

馮律師受邀至北投區調解委員會演講

許多人遇到漏水爭議會向里長尋求協助請求協調

如果還是無法解決可能會去跟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實務上在調解委員會這樣的案子非常的多

這一次馮世道律師演講的聽眾非常特別

就是調解委員會的調解委員們

演講的題目—-“漏水訴訟及鑑定—從工程到法律

由於馮世道律師並非只是具有土木技師資格與土木學歷而已

更是具有豐厚的工程實務(產官學)經驗

關於漏水爭議除了擔任訴訟代理人之外

更是擔任過法院囑託鑑定案的鑑定人

透過演講傳授一些實務經驗與技巧給第一線擔任調解工作的委員們

希望能增加訴訟外紛爭解決的機會

這也是馮律師一向秉持的法律人信念

照片:北投區副區長會後致贈禮物給馮律師

隔壁施工造成鄰房受損(工程與法律面)

附近工地施工怕自己的房屋受損怎麼辦?
收到(技師)公會的公文,該同意現況鑑定嗎?
現況鑑定跟損害賠償鑑定又差在哪呢?
由 世道法律事務所 馮世道律師/土木技師 來為大家解惑
馮世道律師同時做過現況鑑定與施工損鄰賠償鑑定

感謝住宅消保會邀請錄製公益宣導短片

本片錄製於基泰大直損鄰案發生前

買屋進不去? 建築物上下通行權–逆轉勝

當事人由法拍買了一間頂樓的房子

然而因為是50年代的房屋,並沒有單獨的樓梯間設計

以至於必須經由樓下室內空間迴轉而進入上樓的樓梯

結果樓下的人就是不讓他過

所以當事人只好提起訴訟確認通行權存在 (立體型的相鄰關係)

第一審當事人敗訴,第二審之後當事人跑來換律師

馮世道律師的工程背景,加上曾經在政府部門服務,熟悉建築執照相關業務

對於案件的攻防,結合了工程、不動產以及法律的思維

在書狀之內甚至還親自繪製合成剖面圖讓法官更容易了解設計原委

最後終於幫當事人贏回了通行權,最近也已經判決確定

判決還被壹電視主動發現覺得特別來採訪當事人(下圖)

畫面來源:壹電視新聞台 左:馮世道律師

不動產相關爭議與信託演講(兆豐銀行)

馮世道律師受邀於5月11日與5月18日以視訊的方式,分別跟北中南的分行經理等分享辦理不動產相關案件的心得以及信託2.0的一些想法,內容從建築物的生命週期談起,因為馮世道律師過去曾經服務於工務局,對於建照使照等行政管理程序亦很熟悉,本次議題含括合建爭議、預售屋買賣爭議、危老與都市更新、交屋爭議、裝修爭議以及法拍屋爭議等,這些都是馮世道律師實際處理過的案例,另外因為馮世道律師是政大財務管理碩士MBA也擔任過國內外大學財金講師,所以也跟大家分析短期間房價大漲與大跌背後可能的爭議發生。

律師的重要性-以漏水訴訟為例

最近看到許多客戶漏水訴訟第一審敗訴之後想要換律師而想找馮世道律師

馮世道律師通常會建議客戶先來做諮詢再來決定下一步

這時候往往就會發現為何第一審的結果會是這樣 (常常看到原審鑑定題目根本就方向錯誤了)

或是即使要上訴也沒有辦法獲得當事人想要的結果

畢竟馮世道律師除了法律素養與訴訟實戰經驗之外

還蓋過那麼多房子也擔任過法院鑑定的鑑定技師

比較可以更加精準地為當事人分析如果訴訟之後可能的結果

其實如果能夠一開始就找到合適的律師來諮詢

有時候是可以避免無謂的時間浪費與律師費

所以諮詢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

不管是漏水糾紛、裝修糾紛、工程訴訟…….都是如此

跨領域的律師可以幫助您

工程律師-馮世道律師也是土木工程技師(政府採購篇)

其實馮世道律師也有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書,當時還在台北縣政府服務,以第一名成績結業,更是實際承辦過大中小型公共工程政府採購,十分孰悉機關採購運作的實務,這對於身為律師辦理工程採購履約爭議(調解或是訴訟與擔任仲裁人)都是非常有助益的經驗。

除此之外,根據馮世道律師參與政府採購工程案件履約爭議的經驗,曾經在國內大型營造廠服務以及大型國際法律事務所的經歷,參與過第一代捷運工程、高速公路(高架與隧道)等重大公共工程,尤其又是資深的土木技師,在個案中可以主動幫當事人找出工程與法律上的理由,可以與當事人直接討論工程的細節與實務,這一點應該就是工程律師的優勢之一。

最近看到國內律師事務所龍頭-理O法律事務所找工程律師,開的條件就是也要有(土木)技師執照,還要有工程實務經驗,這一點或許也可以提供您選擇律師的參考。

有一次馮世道律師擔任工程案件仲裁人,開仲裁庭的時候,當事人說還好仲裁人懂法律也懂工程知道我們說什麼…..的確,法律人有法律人的語言,而工程人也有工程人的思維與語言,這也是為什麼馮世道律師從工程跨到法律,當年考取政大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一般生(名額10個),跨到法律的世界,為的就是希望能整合不同領域專業,能幫助更多的人。

最後引一下土木工程技師的執業範圍,大家就知道土木的範圍有多廣了。

土木工程技師的執業範圍是從事混凝土、鋼裝、隧道、涵渠、橋、道路、鐵路、碼頭、提岸、港灣、機場、土石方、土壤·岩石、基礎、建築物結構、土地開發、防洪、灌溉等工程以及其他有關土木工程之調查、規劃、設計、研究、分析、試驗、評價、鑑定、施工、監造、養護、計畫及營建管理等業務。

更多關於馮世道律師

漏水律師專門家-馮世道律師也是資深土木技師(鑑定人)

馮世道律師常常在法律諮詢服務(包括台北市政府、立委服務處)的時候
遇到民眾詢問關於房屋漏水糾紛問題
在住宅消保會擔任調處委員也常遇到此類問題
因為馮世道律師同時也是一位執業的資深土木技師
從台大土木畢業後在軍中擔任工兵預官開始第一棟房屋至今蓋過數十棟房屋與捷運等重大工程
具有豐富的實務工程經驗
也擔任法院漏水鑑定的土木技師公會鑑定人
除了是斜槓律師
還是一位具有漏水鑑定實務經驗而處理漏水爭議的律師
您找的律師知道該怎麼和鑑定技師溝通嗎?該怎麼要求鑑定?鑑定報告是否看得出問題?
如果您遇到相關的問題
歡迎跟馮世道律師與土木技師預約諮商

鑑定技師反成被告? 從判決看技師從事法院鑑定該注意的事情

本文係馮世道律師土木技師發表於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所發行之 [技師報] (實體報紙)

法院對於工程訴訟案件,通常需要藉由專業技師之鑑定,作為其判決之依據。然而,實務上會見到敗訴的一方,對於我們鑑定技師報請懲戒,甚而提出訴訟,這或許是有些技師,不太願意承接法院鑑定案之原因。本文擬以桃園地方法院,108年度壢簡字第22號民事判決為例(此案例發生鑑定報告撤回這種比較少見的情事),提出一些建議,給技師先進參考,尚祈先進不吝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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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技師報 119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