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中古屋的氯離子瑕疵與交屋注意事項
購買中古屋,除了考量價格、地段等因素外,房屋的品質與安全更是至關重要。然而,中古屋的瑕疵往往隱而不顯,若未經仔細查驗,可能導致買方蒙受巨大損失。最近馮世道律師以原告的訴訟代理人承辦的一件房屋買賣糾紛獲得勝訴,買方終於解除契約 …….. 詳文刊載於技師電子報第943期
購買中古屋,除了考量價格、地段等因素外,房屋的品質與安全更是至關重要。然而,中古屋的瑕疵往往隱而不顯,若未經仔細查驗,可能導致買方蒙受巨大損失。最近馮世道律師以原告的訴訟代理人承辦的一件房屋買賣糾紛獲得勝訴,買方終於解除契約 …….. 詳文刊載於技師電子報第943期
都市更新和危老重建涉及到重建計畫的合建契約往往極為複雜,馮世道律師由於本身亦為資深土木技師以及過去擔任大學不動產與財金相關科系的老師,多次擔任合建法律顧問以及訴訟代理人,甚至幫地主驗屋點交,深感許多糾紛的來源都是來自於合建契約的問題,所以特於土木技師電子報撰寫此篇文章,全文請按此
附近工地施工怕自己的房屋受損怎麼辦?
收到(技師)公會的公文,該同意現況鑑定嗎?
現況鑑定跟損害賠償鑑定又差在哪呢?
由 世道法律事務所 馮世道律師/土木技師 來為大家解惑
馮世道律師同時做過現況鑑定與施工損鄰賠償鑑定
感謝住宅消保會邀請錄製公益宣導短片
本片錄製於基泰大直損鄰案發生前
馮世道律師曾擔任台北縣政府都市計畫課技士,也在土木技師公會擔任過都市更新特殊費用審查技師,目前公餘在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博士班進修,曾發表過幾篇關於都市更新(包含危老條例)的學術期刊或研討會文章,因為具有完整的工程、財務以及法律學經歷,乃少數此領域的專家。這次於技師電子報第904期撰文以近期最高行政法院上字第 686 號判決為中心,探討都市更新相關問題,詳情<<請按此>>
預售屋完工取得使用執照後,建商依照合約會通知消費者進行驗屋,如有瑕疵則由建商定期修繕後通知複驗,複驗合格後進入所謂的交屋階段,交屋順利完成後,消費者便將交屋保留款給付建商。
市場上因為房屋瑕疵而引起的交易糾紛時有所聞,馮世道律師也常常被諮詢到相關的問題,甚至當事人會希望馮世道律師能先到現場看一下,主要就是因為馮世道律師同時也是一個資深的土木技師,並且擔任過法院囑託鑑定的鑑定人,關於預售屋瑕疵相關問題,馮世道律師最近於台北市土木技師電子報第895期發表一篇相關的文章,大家可以參考一下,詳情請按此。
馮世道律師受邀參加112年4月8日的住保座談會
這次主題圍繞在於買賣房屋(含重建合建)可能面臨的問題
如何順利完成交屋以及驗屋該注意哪些…
感謝住宅消保會的邀請
房屋漏水的求償一般包括有所謂「修復費用」以及「損害費用」。其中修復費用主要指的是修復漏水所需要的費用,至於損害費用通常是指原告因為漏水所受到的損害,常見的損害主要是裝修以及家具等。如果買賣房屋時遇到這樣的情況,那該怎麼辦呢? 另外,房屋漏水的損壞,除了以上提到的部份之外,是否也可以請求汙名損失呢?
本文刊載於台北市土木技師電子報第855期,全文<請按此>
當事人由法拍買了一間頂樓的房子
然而因為是50年代的房屋,並沒有單獨的樓梯間設計
以至於必須經由樓下室內空間迴轉而進入上樓的樓梯
結果樓下的人就是不讓他過
所以當事人只好提起訴訟確認通行權存在 (立體型的相鄰關係)
第一審當事人敗訴,第二審之後當事人跑來換律師
馮世道律師的工程背景,加上曾經在政府部門服務,熟悉建築執照相關業務
對於案件的攻防,結合了工程、不動產以及法律的思維
在書狀之內甚至還親自繪製合成剖面圖讓法官更容易了解設計原委
最後終於幫當事人贏回了通行權,最近也已經判決確定
判決還被壹電視主動發現覺得特別來採訪當事人(下圖)
前一陣子高雄市前金區一處建築工地發生道路塌陷,造成鄰房受損
關於買賣房子遇到房屋傾斜的這個議題
馮世道律師發表一篇——淺談買賣房子應注意的事-傾斜房屋篇
全文刊載於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技師電子報第845期 <全文請按此處>
房屋漏水很頭痛!責任歸屬應該怎麼認定? 一定要找專業人士協助處理,避免問題擴大
馮世道律師暨土木技師再次受住宅消保會邀請,免費來拍短片跟大家簡單說法律,這次來談談關於漏水的糾紛,趕快來看看馮律師怎麼說
馮世道律師受住宅消保會邀請,免費來拍短片跟大家簡單說法律,本周開始連續三周於住宅消保會YOUTUBE頻道見。想出租房子?想租房子? 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情呢?
因為馮世道律師也是土木技師,也會教大家一些看房子的小技巧哦。
馮世道律師受邀於5月11日與5月18日以視訊的方式,分別跟北中南的分行經理等分享辦理不動產相關案件的心得以及信託2.0的一些想法,內容從建築物的生命週期談起,因為馮世道律師過去曾經服務於工務局,對於建照使照等行政管理程序亦很熟悉,本次議題含括合建爭議、預售屋買賣爭議、危老與都市更新、交屋爭議、裝修爭議以及法拍屋爭議等,這些都是馮世道律師實際處理過的案例,另外因為馮世道律師是政大財務管理碩士MBA也擔任過國內外大學財金講師,所以也跟大家分析短期間房價大漲與大跌背後可能的爭議發生。
馮世道律師於110年11月29日受板橋地政事務所之邀,跟公務員與一般民眾談談房屋租賃常見的爭議,馮世道律師在台北縣政府都市計畫課當過公務員,現在是台北大學不動產系(以前稱為地政系)博士班學生,算是跟地政領域很有淵源,對於不動產相關爭議問題,因為跨領域的背景(工程+財務+不動產),也有自己獨特的思維。 相關新聞報導
恭喜!! 馮世道律師的論文 Non-linear Relationships between House Size and Price (中譯:房屋大小和房價的非線性關係) 獲得 SSCI 國際期刊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Strategic Property Management 接受發表
本項研究成果主要希望可以提供估價師估價以及建商定價策略的參考
馮律師在不動產領域,除了實務經驗也具有豐厚的學術基礎
馮律師(土木技師)在台北市政府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的時候,就曾經遇到有民眾碰到這樣的問題,當事人覺得自己找人修花不了多少錢,也沒有要跟樓上吵,可是樓上鄰居就是不肯讓他進入查看與修繕,這時候該怎麼辦呢?
其實我們的法律也有想到會發生這樣的問題,所以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6條就有規定:
他住戶因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第6條第1項第2款)
住戶違反第一項規定,經協調仍不履行時,住戶、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得按其性質請求各該主管機關或訴請法院為必要之處置。(第6條第3項)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職務;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三、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違反第六條規定,主管機關受理住戶、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之請求,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者。(第47條第3款)
所以如果遇到類似的問題,建議可以先和樓上好好溝通,真的不行可以請當地主管機關出面協助處理(包括罰鍰),再不行就只好提出訴訟請法院處理。
最近馮世道律師又遇到有建設公司工地開挖基礎的時候
不慎造成鄰房受損的糾紛
因為馮世道律師過去就是建設公司營造廠的土木技師
所以很快就能研判案情並協助該工地針對兩造的需求擬妥協議書
保障當事人最大的權益
這應該就是具有土木技師實務經驗的律師
可以額外提供當事人效益發揮的地方
~~~找到對的律師真的很重要
[照片說明] 馮世道律師(左邊) 台大土木畢業後,工兵預官所蓋的第一棟房子工地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