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定技師反成被告? 從判決看技師從事法院鑑定該注意的事情
本文係馮世道律師土木技師發表於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所發行之 [技師報] (實體報紙)
法院對於工程訴訟案件,通常需要藉由專業技師之鑑定,作為其判決之依據。然而,實務上會見到敗訴的一方,對於我們鑑定技師報請懲戒,甚而提出訴訟,這或許是有些技師,不太願意承接法院鑑定案之原因。本文擬以桃園地方法院,108年度壢簡字第22號民事判決為例(此案例發生鑑定報告撤回這種比較少見的情事),提出一些建議,給技師先進參考,尚祈先進不吝指正。
本文係馮世道律師土木技師發表於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所發行之 [技師報] (實體報紙)
法院對於工程訴訟案件,通常需要藉由專業技師之鑑定,作為其判決之依據。然而,實務上會見到敗訴的一方,對於我們鑑定技師報請懲戒,甚而提出訴訟,這或許是有些技師,不太願意承接法院鑑定案之原因。本文擬以桃園地方法院,108年度壢簡字第22號民事判決為例(此案例發生鑑定報告撤回這種比較少見的情事),提出一些建議,給技師先進參考,尚祈先進不吝指正。
本文係馮世道律師土木技師發表於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第721期電子報
依照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最新公布的106年第4季房地產消費糾紛原因統計數據,39種類型糾紛原因中房屋漏水問題排名第3(共49件,第1名為施工瑕疵其次為终止委售或買賣契約),足見民法債各體系中房屋買賣爭議中,漏水是我們生活中常遇見的問題。然而除了買賣關係之外,由於台灣住宅特性使然,舊有建築物相鄰關係(尤其是公寓大廈之上下層關係,也是本文討論的範圍)所發生之漏水糾紛,亦占了民事訴訟之相當比例,筆者為土木技師公會法院鑑定案人力庫技師,本文試圖從漏水鑑定為中心,探討公寓大廈房屋漏水之相關法律問題提供各位先進參考
馮世道律師/土木技師 受新北市政府法制局及住宅消保會邀請,於新北市政府108年度消費者保護教育訓練,就「住宅裝修工程消費爭議與處理」進行講座。